东莞市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1222023-09-07 16:43  95商服网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有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书、会议、档案、机要保密、外事、政务信息、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定的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党务、劳资、安全保卫和工青妇工作;承担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及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曾佩珊,办公电话:0769-22831262)

2、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市服务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实行监测、评估和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开展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

(负责人:萧燕毅,办公电话:0769-22831252)

3、考评科
承担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考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年度考核评价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市直单位、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对全市其他各项考评工作开展统筹、协调工作。

(负责人:唐宁斌,办公电话:0769-22831236)

4、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负责人:赖卓辉,办公电话:0769-22831241)

5、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负责人:李碧芸,办公电话:0769-22831205)

6、法制教育科
负责草拟地方统计规定,指导统计改革、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国家、省各类统计制度,修订、补充地方统计制度;依法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查、管理和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及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全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教育、考试发证和验证工作;协助组织实施统计年报和基本单位的统计。

(负责人:阮永勇,办公电话:0769-22831277)

7、综合核算科
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综合动态分析;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管理和审核;整理编辑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写和审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报告,组织统计新闻发布会,组织重要的经济、社会分析研究课题,协调全局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资源环境核算,指导镇街做好综合统计和统计服务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镇街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并为镇街的生产总值等核算资料进行评估认定;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国际、国内、省内及对比城市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承接对外综合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人:刘晶,办公电话:0769-22831250)

8、经济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工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整理、上报和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和开发运用,指导全市相关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对相关专业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基层统计基础标准化建设,并进行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叶煦麟,办公电话:0769-22831202)

9、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理反映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各项统计数据,并指导社会口部门搜集、审核、整理、提供各类统计资料,协调部门间统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组织实施科技、人口、劳动力、工资等专项调查,审核、汇总、评估专项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安全、社会福利、民主法制建设等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及统计数据;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评估和建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开展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及其建库工作;建立镇街人口、社会、科技统计报表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镇街开展社会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邹燕,办公电话:0769-22831240)

10、统计信息化管理科(计算中心)
负责实施国家、省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和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承担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普查项目的数据处理任务,制定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化标准和规范。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建立健全统计系统统计信息数据库。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网络化统计信息服务及信息咨询。

(负责人:刘达铭,办公电话:0769-22831232)

11、东莞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组织实施省统计局下达的和地方城乡社会经济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民生社会热点调查工作;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其他部门委托的有关社情民意调查任务;组织与统计业务有关的重大课题研究,并进行统计分析;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锦容 ,办公电话:0769-22831209)

12、东莞市统计普查中心
负责研究和提供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组织实施全国统一普查制度规定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参与全省性重大省情省力统计普查,组织实施全市性市情市力普查;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整理、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建设和维护全国性普查数据库,建立健全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制度,规范管理全市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年度跟进和修改;提供普查有关统计资料,开展咨询服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伟中,办公电话:0769-228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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