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密、印鉴、政务公开、新闻、信息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有关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市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健康系统)科员以下干部人事档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503室;联系方式:0763-2283013。
(二)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股:负责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审批管理相关工作,国有企业招考方案、审批、调动备案手续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304室;联系方式:0763-2286936。
(三)培训教育股。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加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牵头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403室;联系方式:0763-2668612。
(四)社保股:负责落实上级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政策的落实执行与监督;承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审批企业职工和行政事业工人退休手续;受理稳岗企业和受影响企业相关补贴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禁毒等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402室;联系方式:0763-2285730。
(五)工伤权益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调查工伤事故,办理工伤认定。负责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405室;联系方式:0763-2282521。
(六)工资福利股。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奖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资关系接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404室;联系方式:0763-2222319。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岗前培训及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动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负责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推荐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调配、解聘、年报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管理初、中级评委会。负责指导和督查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409室;联系方式:0763-2668623。
(八)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指导镇(街)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办公地址:人社局办公大楼背后档案楼一楼;联系方式:0763-228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