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用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申领发票领购簿,正常办理过票种核定,领取且发行过税控专用设备之后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发票。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使用】,点击“网上领票申请”进
入界面。领取方式可选择“大厅领取”或“物流寄送”,在下方发票明细模块新增一行,依次选择“发票种类代码”、“发票种类名称”,填写“申请数量”。
2、 点击“保存”后点击 “下一步”
3、 界面跳转后,直接点击“提交”即可
3 注意事项
1、申请的发票数量不要超过核定的发票总量减去已领用未验旧的发票数量
2、领取方式若选择“物流寄送”,需要由提出申请的纳税人自行负担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