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所称“企业”包括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
一、年报公示常见问题问答
问:什么是年报公示制度?
答:2014年,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简称“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问:为什么要年报公示?
答:年报是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及时、准确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自身信用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问:什么时候进行年报公示?
答: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问:哪些市场主体要进行年报公示?
答:凡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成立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农专社”)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应进行年报公示。
问:年报公示内容有哪些?
答:一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党建信息、社保信息等。(农专社、个体工商户略有差异。)
问: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年报?
答:可采取两种方式年报:(1)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简称“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经营者证件号码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注意:个体工商户不需联络员备案,无需登录密码。)
问:企业如何进行年报?
答:企业应先进行联络员备案,再登录公示系统(四川),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问:新设企业怎么进行联络员备案?
答: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新设立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的同时,即可在登记窗口进行联络员备案。
问:已经成立但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如何办理联络员备案?
答:主要有两种办理方式:
(1)登陆公示系统(四川)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点击“申请表下载”下载备案申请表;或在成都工商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模块下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分公司登记申请表;并准备好其他有关材料后,到登记机关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2)登录公示系统(四川),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点击“联络员变更”,下拉点击“备案”按钮,填写备案申请表并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登记机关政务中心窗口审核。
问:已经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如何办理联络员信息变更?
答:主要有三种办理方式:
(1)登陆公示系统(四川)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点击“申请表下载”下载备案申请表;或在成都工商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模块下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分公司登记申请表;并准备好其他有关材料后,到登记机关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2)登录公示系统(四川),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点击“联络员变更”,下拉点击“变更申请”按钮,填写备案申请表并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登记机关政务中心窗口审核。
(3)如联络员备案手机号能够成功接收短信验证码,可在公示系统(四川)中点击“联络员变更”后,点击“简易变更”按钮自行修改。
问:第一次登陆公示系统(四川)年报时,如何获取登录密码?
答: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后,点击“获取初始密码”,备案的手机号将自动接收初始密码,登录后系统强制修改初始密码,之后可以用新密码登录。
问:年报时,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在联络员手机畅通情况下,可通过公示系统(四川)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否则只能进行联络员变更。
问:填报完成后,如何确认年报公示成功?
答:年报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成功并返回填报页面,如“年度报告管理”栏中状态显示“已公示”,即报送成功。成都工商微信公众号“企业小管家”模块也提供了年报查询功能,企业可关注并查看。
问:公示成功后,发现填报错误或有遗漏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但应于报告当年6月30日前完成,过时系统将关闭修改功能。在公示系统(四川)“年度报告填写”处修改并重新公示。修改痕迹公众可查询,企业应谨慎修改。
问:公示系统(四川)填报完成后,是否还需提交纸质年报?
答:不需要。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示系统(四川)报送年报后,均无需再提交纸质年报。注意: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公示系统(四川)报送年报,或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两种方式选择一种即可。
问:如何查询有关年报公示、联络员备案等详细办理流程?
答:成都工商门户网站(http://www.cdgs.gov.cn)首页“企业年报公示及信用监管”栏内,成都工商微信公众号均公布了年报填报须知及填报流程、联络员备案须知及办理流程,企业可自主查询。
问:如何查询成都市各区(市)县年报咨询电话?
答:公示系统(四川)首页下方“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成都工商门户网站首页“企业年报公示及信用监管“栏内、成都工商微信公众号均公布了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年报咨询电话,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问:涉及社保、统计等填报事项,是否有专门咨询电话?
答: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供除社保、统计等事项外的有关问题答疑。涉及社保、统计等事项,成都工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均公布了各区(市)县人社局和统计局相关咨询电话,请电话咨询。
二、公示系统(四川)具体填报事项答疑
问:填报期间,拟填报的年报信息发生变化的该怎么办?
答: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等信息,应以填报时企业实际情况填报;其余信息以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的实际情况填报。
问:“企业基本信息”填报栏中,“女性从业人数”如何填报?
答:按照报告期内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女性从业人员的总人数填报。
问:“企业基本信息”填报栏中,“高校毕业生人数”如何填报?
答:按照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填报。
问:系统中默认的资金单位是什么?
答:系统默认资金单位为万元,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问:以外币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金额时,是否需要换算为人民币?
答:不需要换算。系统默认以企业注册登记的币种为准,填报年报时直接按章程约定或者登记时资产数额填报即可。
问:“股东及出资信息”填报栏中,股东出资方式不同,实缴出资时间如何认定?
答:货币出资的,以股东实际缴入公司基本户的时间为实缴时间;非货币出资的,以权属转移时间为实缴时间。
问:截至报告年度内未实缴出资的,实缴金额如何填报?
答:实缴金额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股东尚未出资的,实际金额填0,实缴时间选择12月31日。
问:股东实缴到位后,将股权转让他人,实缴出资时间该怎么填?
答:以原股东实缴出资时间为准。
问:“资产状况信息”填报栏中,填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应当按照年报年度内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期末数如实填写;其中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总和,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问:“股权变更信息”填报栏中,有限责任公司年报年度内发生多次股权变更的应如何填写?
答:应逐次填写年报年度内每一次股权变更信息;股权变更日期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填写。股份公司不填写此项内容。
问:为什么要填写党建信息?
答:党建信息虽然为不公示信息,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
问:“社保信息”填报栏中,参保各险种人数如何计算?
答:应按照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计算。
问:“社保信息”填报栏中,各项险种的单位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应按照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计算。(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问:“社保信息”填报栏中,各项险种的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应如何计算?
答:应按照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问:“社保信息”填报栏中,各项险种的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应如何计算?
答:应按照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计算。
问:确无某些年报信息,该怎么填写?
答:年报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或“0”。
三、年报公示的信用监管问题答疑
问:年报公示中,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
答:年报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公示年报,并对其公示的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问:未按时申报上一年度年报是否可以补报?
答:可以在公示系统(四川)相应页面完成上一年度年报补报,补报后向所在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问: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会导致什么后果?
答: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当年年报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将面临哪些信用约束?
答: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问:公众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否举报?
答:可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年报公示信息虚假的,可以向企业所登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处理。
问:对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答: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年报公示信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定向与不定向抽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或根据举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将对企业进行检查。
问: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一种新型监管方式,即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问:双随机抽查结果将如何运用?
答:双随机抽查结果将通过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受到各方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问:海关管理企业如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