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普通注销公示系统操作指南
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2019]30号),符合规定的商事主体,在申请普通注销登记前,可以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的“ 注销公告栏”中的“普通注销填报”对外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本操作指南将帮助您了解普通注销填报的发布操作:
1、普通注销公告填报:
普通注销公告填报功能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填写公示功能、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功能均集成于公示平台提供的“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中:
首先,在“公示平台”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商事主体自主公示” 图标(如下图红框所示),
即可进入“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登陆页面,页面如下:
接下来,使用企业联络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自主公示系统,在系统左侧边栏下方提供了“注销公告填报”功能键(下图红框处)。
点击该功能键,页面右侧菜单将显示该联络人关联的商事主体中。详见下图红框处:
在列表中选择拟发布普通注销公告的企业,点击“普通注销填报”。系统会弹出普通注销的填报页面。
普通注销的填报包括两个模块“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备案信息:
注:
a.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填报“清算组备案”信息;
b.若已在柜台办理过“清算组备案”的企业,则不需要在本系统填报“清算组备案”信息。
填写步骤:
1.基本信息录入:用戶按照各自的信息填写清算组的基本信息,点击【暂存】按钮。
2.清算组成员录入:用户填写对应的清算组成员信息,
清算组成员允许提取提取对应的投资人(或合伙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注意:
1)不允许录入重复的清算组成员信息
2)清算组组成人员至少需要两名以上;
3)有且只允许存在一名清算组负责人信息;
3.提交清算组备案信息:确认好录入的清算组基本信息及清算组成员信息,点击【公示】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清算组备案公示。
4查看公示信息,公示成功后,原来的填报页面会显示企业公示的清算组备案信息,公示后的清算组备案信息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撤销,而清算组成员信息若存在需要改动的信息,可以在清算组成员信息栏做修改,修改前后的内容会显示在修改记录中。
债权人公告
注:
a.若柜台存在未完结的“清算组备案”信息,需要等待柜台完成清算组备案才允许填报“债权人公告”;
b.若柜台存在多条“清算组备案信息”,暂不允许在本系统填报“债权人公告”信息,请前往柜台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c.企业需要在清算组成立的60日内填报“债权人公告”信息,若超过规定时间,即不允许在本系统填报“债权人公告”信息。
填写步骤:
1基本信息录入:用戶按照各自的信息填写债权人的基本信息,点击【暂存】按钮。
2提交债权人公告:确认好录入的债权人信息,点击【公示】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清算组备案公示。
4查看公示信息,公示成功后,原来的填报页面会显示企业公示的债权人信息,公示后的债权人信息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