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
1.1.1.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参保)手续,操作人员可以采用在线新增人员或者文件批量导入增员的形式,录入人员的基础信息、户籍类型、缴费工资和参保年月等。
1.1.1.2.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1.1.2.1. 在线新增人员
步骤:
a) 点击菜单【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b) 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c) 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d) 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e) 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f) 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1.1.1.2.2. 批量导入增员
步骤:
a) 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增员模板文件;
b) 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c) 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d) 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1.1.1.3. 界面说明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主界面
界面说明:
【增员名单信息】:可暂存通过【新增人员】或【批量导入】新增的增员信息;
【清空列表】:清空当前【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增员信息;
【模板下载】:下载空模板文件;
【批量导入】:通过编辑模板批量导入增员信息;
【导出】:导出当前【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提交】:可提交【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编辑】:可编辑【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删除】:删除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查看上次增员结果】:当提交增员返回正在处理中,稍后可查看上次增员结果。
1.1.1.4. 功能变动点说明
(1)原【非全日制用工工伤申报】功能修改为【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缴费人进行非全日制工伤工伤申报业务时,需要分两步走。首先先在【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功能进行增员登记,然后增员登记成功后再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功能进行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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