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分办文、会务、业务督办、机要、 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安全生产、保密、接待、政务公开、基建、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作风建设、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本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局机关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电话:0750-5534694 负责人:雷达富)
(二)综合规划股。指导和参与制定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校核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 电话:0750-5523360 联系人:黄晓雯 )
(三)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员任免事宜。
(电话:0750-5528131 负责人:杜承甫)
(四)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参与拟订养老、失业、工伤 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全市养老、失业、 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跟进养老、失业、 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编制部门预决算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计、管理工作。
(电话:0750-5518876 负责人:黄凤荷)
(五)就业创业促进股(异地务工人员工作股)。负责组织编制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促进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和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等建设。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拟订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的指导、协调与管理有关工作。
(电话:0750-5523363 负责人:何淑冰)
(六)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 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审批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办学,落实职业培训机构发 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核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政策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电话:0750-5532363 负责人:李夏)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服务管理股)。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承办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事宜并指导、评估其工作。组建和管理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确认、补发。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初 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 展人才需求调查,统筹人才供给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我市人才优惠政策,并做好人才和机构补 贴等优惠政策的兑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人社领域 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项目工作。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人才 引进、人才交流活动和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政策的宣传和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人才服务管理政策和人才规 划制定,协助做好人才工程、计划、项目以及专家服务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管理工作。
(电话:0750-5524751 负责人:苏惠武)
(八)职员与雇员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下同)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选) 聘、考核、奖惩、解聘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方案、招(选)聘方案的核准、执行结果备案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雇员人 事管理制度。
(电话:0750-5507608 负责人:袁平平)
(九)工资福利股。承担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下同)人员工资分配方案的核准、执行结果认定、 备案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工资统发等事项手续。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制度。
(电话:0750-5525868 负责人:郑文华)
(十)养老与失业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贯彻执行城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制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负责全市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定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政策性提前退休初审工作。
(电话:0750-5524398 负责人:麦伟志)
(十一)工伤保险股。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 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支配计划。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 负责辖区内工伤认定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电话:0750-5531103 负责人:伍稳基)
(十二)劳动关系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处理工作。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福利有关政策等职责。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日常工作。
( 电话:0750-5525468 负责人:冯庆华)
(十三)执法大队(信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及其引发的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镇(街) 网格前台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工作。
( 电话:0750-5503456 负责人:冯庆华 )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