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党组的日常事务和局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执行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医疗队伍建设的选人用人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专科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意识形态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主任:陈清 办公电话:0759-3955256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直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统计上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采购、和合理使用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徐靖雯 办公电话:0759-3955253 (三)医政体改法规股(区无偿献血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存储和处置以及医用辐射设备的管理。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医疗机构审批、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承担中医药管理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拟定下一年度献血计划,落实年度用血计划,负责血液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献血宣传和动员组织献血活动。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吴金伟 办公电话:0759-3955257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承担全区公共卫生项目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股长:莫翠蔓 办公电话:3955882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李柳青 办公电话0759-3956786 (六)卫生监督股。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变更、延续、补办、注销)。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钟林 办公电话:0759-3955589 (七)保健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庞晓红 办公电话:0759-3950141 |
下属单位 |
(一)坡头区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中心 主任:吴金伟 办公电话:0759-3955263 (二)坡头区人民医院 办公电话:0759-3821203 急诊科电话:3822989 (三)坡头区妇幼保健院 办公电话:0759-3587080 妇产科电话:3581832 (四)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电话:0759-3764407 急诊科电话:3764941 (五)坡头区官渡镇卫生院 办公电话:0759-3717813 急诊科电话:3717812 (六)坡头区乾塘镇卫生院 办公电话:0759-3879010 急诊科电话:3879120 (七)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 办公电话:0759-3926009 急诊科电话:3928120 (八)坡头区南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759-3587705 (九)坡头区麻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759-3984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