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湛江市坡头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协助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措施。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协助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管理,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十二)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管服”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筹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坡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三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承担区应急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4. 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5.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协助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发现药品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或者接到举报发现药品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需要进行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6.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规划财务股
(三)医政体改法规股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六)卫生监督股
(七)保健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下属单位
(一)坡头区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中心
(二)坡头区人民医院
(三)坡头区妇幼保健院
(四)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
(五)坡头区官渡镇卫生院
(六)坡头区乾塘镇卫生院
(七)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
(八)坡头区南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坡头区麻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9-3130000 ,传真: 0759-3130038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9)3953780
办公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区府大院, 邮政编码:524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9-3950029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人社局办公楼8楼 邮政编码:524057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
办公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湛江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一楼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 请 材 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非企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四)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及有关卫生设施说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通风系统管道设计图,附新风、抽排风、冷气管道分布与相关机械设备参数;
湛江市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一、二窗口(卫生健康局业务)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奥体中心主场馆正南门一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一、二窗口办公时间: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通指引:乘坐48路、43路车
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党组的日常事务和局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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