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一次性告知
一、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基础证件和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上述材料要上传图片,请提前备好,图片格式见如下样图。
图一: 女方身份证正面和本人户口页合照
图二: 男方身份证正面和本人户口页合照
图三: 户口簿首页(注:双方不在一起的,上传合照。集体户口首页可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图四: 结婚证
(二)下列情况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三)证件和材料要求:
证件和材料格式:jpg。
二、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答复(通过或不通过),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申请人可致电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办理。
三、打印盖章
生育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登陆系统自行打印,打印后如需加盖公章,请咨询街(镇)相关部门(登记审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