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
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联络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妇联、计生、共青团等党务一切事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做好相关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二)农业管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外经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区的蚕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咨询。承担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农民创业创新工作。
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家庭农场认定、发证及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协办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及确权后确权平台管理工作;承担“两区”划定及划定后平台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引进蔬菜新品种、新种类、新技术,搞好蔬菜示范生产及新技术推广、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园区和庭院经济)建设;承担全区农业生产、灾情统计上报及抗灾救灾工作,各项农业数据的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区农业领域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承担对市区年度农业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与推进、对乡镇农村农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综合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相关情况和数据。
承担“三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现代农业主题推介宣传及特色农耕文化宣传展示工作;承担农业系统网络宣传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承担现代化农业成果及绿色有机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服务工作;承担优质农产品资源开发、农产品品牌策划及区域公共品牌市场推广工作;开展农业中等职业教育;贯彻中央、省、市农村能源工作精神,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和《农村能源管理条例》所赋予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郊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普及;承担全区秸秆等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工作。承担全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的申请认定工作,承担建设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工作。
承担全区农业植物疫情普查、监测、防控及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承担全区重大病虫鼠害发生动态监测及重大病虫害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的统防统治、应急防控、绿色防控及自然天敌保护与利用、植保机械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农药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评价及有害生物抗药性治理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综合防控、农药安全使用等领域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研究与推广应用等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承担全区农业耕种环境、耕地质量保护与监测,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肥料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开展监测评价、风险评估;承担全区肥料使用安全评价与农田节水保水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调查、保护和有害外来生物入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为社会提供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等领域技术服务。承担全区农作物新技术、新设施引进筛选、试验示范与推广,及其农业投入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的验证评价与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队伍管理,为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群众性科技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从事的技术推广活动提供技术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有关种子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依法审核发放、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及种子经营备案工作;依法保护和管理种子资源;调解处理农民投诉纠纷案件;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需要田间现场鉴定的,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鉴定;负责辖区内种子生产、 经营和质量管理;负责选育引进品种试验、示范和审定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种子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郊区良种化工程建设;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承担品种人的新品种保护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及与农业法律法规相关的工作;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和肥料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依法检查处理违反种子、农药、肥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保障郊区农业生产供种和农资产品供应安全。依法审核发放、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依法保护和管理种子资源;调解处理农民投诉纠纷案件,对其进行调查、协商、调节,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承担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禽屠宰管理所各种执法权宜。承担农机安全监理站各种执法权宜。承担渔政管理站各种执法权宜。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三)畜牧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战略决策、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区畜牧业发展政策、计划、规定,并组织实施;起草编制全区畜牧业发展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编制各类指导性的生产和业务指标,拟定有关畜牧业重大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起草全区畜牧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畜牧业建设项目;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编制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辖区内的家畜繁育改良的规划、布局,合理调节优良畜禽的分布结构,新品种及繁改新技术推广,对家畜繁育改良技术人员管理。
负责全区动物防疫,研究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指导、监督扑灭疫情,定期对动物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征用设施、设备补偿及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紧急免疫接种、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疫病追踪、疫情监测及应急物质储备等工作;指导和管理下级畜牧兽医站的工作。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四)渔业渔政管理办公室。
起草全区渔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维护管辖区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承担农机监理站行政职能)。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鉴定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审理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内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六)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者全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建设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 负者编制全区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初步验收、建后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工程自验、项目档案管理。
(联系电话:0454-5617533)
二、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政府二办5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上班,下午5:00下班。
联系电话:0454-561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