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多孩)第一步:登记须知
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是为了把握我省出生人口态势,不作为界定其生育行为合法性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一、办理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二、核实单位:
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三、所需材料: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特别说明: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