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人:刘琰 办公电话:0631-5218910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2、应急值守和协调处置科
负责人:王洪光 办公电话:0631-5200307
机构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实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管理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综合减灾救灾科(挂自然灾害应对科牌子)
负责人:李承 办公电话:0631-5185635
机构职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火灾防治管理科
负责人:李裕宏 办公电话:0631-5312096
机构职责:组织协调森林灭火工作。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张杰 办公电话:0631-5120059
机构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6、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人:邹伟亮 办公电话:0631-5280038
机构职责: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负责人:王渊江 办公电话:0631-5328283
机构职责: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区政府安委办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8、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
负责人:王渊江 办公电话:0631-5328283
机构职责: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
9、政策法规科(挂规划统计和信息化科牌子)
负责人:王乔 办公电话:0631-5811608
机构职责: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10、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丛毅 办公电话:0631-5120083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行使《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完成市支队布置的工作任务。
11、威海市环翠区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
负责人:车红 办公电话:0631-5183753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应急救援指挥有关支持保障工作,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救援指挥提供协调服务;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集、调剂、仓储、发放工作;承担应急指挥平台日常调度、运行管理工作,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应急通讯、防护装备和设备等保障服务;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信息和技术保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科学研究、专家队伍管理和宣传教育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森林消防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专项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