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人:梁毅 办公电话:0631-5320023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2、威海市环翠区燃气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邢明新 办公电话:0631-5223504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燃气行业发展的相关指导工作;承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导工作;承担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承担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燃气应急管理的辅助工作。配合市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威海市环翠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负责人:刘晓东 办公电话:0631-5231734
承担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行业培训工作;承担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实施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和物业服务标准规范。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具体工作。
4、威海市环翠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秦红霞 办公电话:0631-5200617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事务性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辅助工作;承担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棚改和旧村改造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和农村房屋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农村适龄青年和特困大龄青年购房扶持补助及农村危房改造辅助工作;承担区级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区属直管公房、代管房的运营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辅助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工作。
5、威海市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田大虎 办公电话:0631-5180187
事业单位职责:开展建筑业政策研究,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推动建筑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房屋建筑施工劳务用工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创新和建筑业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相关综合管理的辅助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综合业务管理科(挂城市建设档案科牌子)
负责人:邵森 办公电话:0631-5320301
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7、勘察设计科
负责人:隋志峰 办公电话:0631-5180806
机构职责:贯彻实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贯彻实施城市设计、城市勘察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8、城市建设科(挂村镇建设科牌子)
负责人:王依卓 办公电话:0631-5230304
机构职责: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和精致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贯彻实施新型城镇化和精致城市发展规划、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年度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调度项目推进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措施。组织开展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9、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宋学靖 办公电话:0631-5223846
机构职责: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人:宋晓蓉 办公电话:0631-5224110
机构职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11、政工科
负责人:宫伟伟 办公电话:0631-5310313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