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宁阳县鹤山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8012023-05-25 22:07  95商服网

(一)党政办: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准备工作;镇党委、政府综合性材料的审订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承办全镇机关事务、督查、政协、保密和印章管理工作。抓好会议通知、会务、传真、来人接待和电话接听、传达、值班及信息收集、编写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协调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及文字材料的草拟、保密、督查等工作;负责文件资料收集、组卷、归档和文件清退工作;负责发文编号、收发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文件印刷和计算机、复印机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公务用车,确保用车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38-6346001

 (二)党群办:

整合组织室、宣传室、妇联、共青团、老干办的职能。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全镇党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各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拓宽管理好宣传阵地,引领思想,凝聚人心,为全镇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制定和完善村级考核监督、检查及考评实施细则;组织监督、检查村级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以及督办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发布情况通报,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汇报;负责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管理及“推优”工作,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负责组织妇女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妇代会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联系方式:0538-6089521、0538-6346256

 (三)纪委监察室:

负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了解并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办理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538-6346033

 (四)财经办:

整合财政所和经管站的职能。负责镇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涉农资金发放、税收政策的调研和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联系审计、国税、地税工作。负责全镇税收入库的协调组织工作、镇属各部门及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安税、石材资源税等税收的代征及票证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所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农业经济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方式:0538-6343007

(五)政法办:

整合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的职能。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工作;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工作;负责信访调处、基层人民调解和普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38-6346026

(六)经贸办:

整合经贸办、招商办、统计站、劳保所的职能。负责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工业经济、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外经外贸、统计、劳动社会保障、工商联、工会、协调双管部门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负责全镇工业、商贸经济运行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实施、推进名牌战略,指导企业申报名牌名标;负责编制全镇企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并组织相关项目申报;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编制工业、商贸投资导向目录及投资指南,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指导企业推进信息化工程,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配合做好全镇企业能源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镇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拟定和实施全镇的产业政策,并协助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安置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劳动争议协调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各种统计、分析、信息资源数据库,准确及时做好各种报表上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0538-6346198

(七)农办:

整合农办、林业站、水机站、农机站、农技站、畜牧站的职能。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机、畜牧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业龙头产业,提高农产品的转化率和附加值,开展农民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和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的编制、安排、应用,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农作物苗情和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报;负责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工程修复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0538-6346100

(八)新农办:

整合镇建办、道路办的职能。负责新农村社区规划与建设管理、道路建设及管理、城镇容貌综合整治等工作,联系城管执法工作,负责社区建设;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绿化、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防火、防灾、防汛、防震等工作;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538-6346555

(九)矿产办:

整合安监办、砂管办、环保办职能。负责砂资源、石材资源的开发、管理、稽查和税费征收;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法规,负责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调查;组织协调监督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制订解决办法和建议;倡导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负责监督检查全镇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保护,督促污染源的治理,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提出改善措施;负责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0538-6346012

(十)卫健办: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会、统计信息工作;做好对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和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领证上报及奖金发放;及时准确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本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健康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538-6346034

(十一)文旅办:

负责旅游资源的整合、规划、开发、建设及管理;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培养和完善全镇旅游市场;组织旅游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实施全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联系方式:0538-6088168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整合社会事业办、民政室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民政、科技、爱国卫生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本镇民政、文化广播、科技、爱国卫生等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爱国卫生、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史志、残疾人联合会等工作,负责残疾人生活、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优抚救济、双拥共建、民事调解,负责镇文化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和文化娱乐经营项目;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广电行业管理,广电播放安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具体措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和指导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培育农业龙头产业,提高农产品的转化率和附加值;提供水文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党的文化旅游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做好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电视技术服务、新闻信息传播等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参与做好劳动关系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用工单位、个体私营组织及各类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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