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简易注销有关问题答疑汇总(最新)

广州简易注销有关问题答疑汇总(最新)

21112018-01-17 19:24  95商服网

一、哪些类型的企业可以办理简易注销?


答: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当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简称“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以下简称“无债权债务”)。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已组织并全面完成清算工作,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三、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答: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4.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或者司法协助等情形的;


5.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的;


6.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7.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9.曾被登记机关撤销简易注销登记的;


10.企业曾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的;


11.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


12.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基本流程是:依法清算→发布公告→申请登记→登记审查→作出决定→领取文书。



五、企业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要特别注意什么事项?


答:企业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当完成清算工作,确保本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前,是否还需要进行清算?


答:是。清算是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的必经环节和法定义务。



七、广州市企业如何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答:企业从广州红盾信息网-“网上办事”-“简易注销”入口登录后(需使用企业红盾网账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选择《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八、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前5项为系统自动关联/计算,无需填写;)企业只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JPG版本。



九、《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由谁签署?


答: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发布以及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当一致,都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的签署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签署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的签署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签署人为投资人。全体投资人签署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字迹应清楚。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企业公告过后简易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企业应当在公告期(45自然日)满后30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无需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无需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该项材料);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非公司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公章。公章已缴交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的,提交收缴证明。


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自然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视为自行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不能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十一、公告期内,企业还可以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业务吗?


答:企业一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不能申请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业务,只能报送年报。



十二、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公告后有什么后果?


答:可以。企业从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可以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企业一旦撤销公告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十三、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对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十四、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还需要办理清税手续吗?


答:需要。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当清税完结,全面结清应缴纳税款及办结其他涉税事务。但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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