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
2、综合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科
机构职能: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应急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道).园区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3、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科(挂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牌子)
机构职能: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等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区地震灾害防治的有关办法和措施。承担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区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场所建设,协调避难场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凋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灾害救援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职能: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有关备案审查工作及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组织指导并监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5、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职能: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 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及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6、安委办秘书科
机构职能: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区委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7、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科
机构职能:
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査。承担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新闻宣传科(挂科技和信息化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