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运行监测协调科(挂政策研究室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区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督查、信息、宣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化等工作。
3、规划与技术改造科(挂科技与装备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4、企业科(挂民营经济发展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产业政策科(挂材料产业科、消费品产业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等原材料和化工、新材料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消费品和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
6、信息产业科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拟订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