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应急、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本单位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车辆管理。
【联系电话】(010)69443287 【传真】(010)69468476
(二)预算科
【职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本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统筹财政收支管理和分析;汇总审定本区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管理预算部门指标;承担区对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各镇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各年度人代会报告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财政、审计、统计和税务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
【联系电话】(010)69443358
(三)国库科
【职责】组织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集中收缴;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汇总、编制本区地方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组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办法。
【联系电话】(010)69468496
(四)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科(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职责】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承担本区行政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定编工作;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80
(五)财政监督科(内部控制办公室)
【职责】负责拟订本区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依法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本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办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90
(六)社会保障科
【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街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管理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等方面的资金;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10)69468497
(七)行政政法科
【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司法和各人民团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本区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10)69468462
(八)教科文科
【职责】承担教育、文化旅游、科技、体育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10)69468054
(九)城建科
【职责】承担发改、交通、城市管理、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工作;办理区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审核和批复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与发改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75
(十)农林生态科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70
(十一)经济发展科
【职责】承担经济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国有企业管理及功能区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拟定企业财务办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国有资本管理政策、规则和制度,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做好相关产业财政政策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61
(十二)市场环境科
【职责】承担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管理、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对区属金融机构(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进行监管;负责研究建立本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全区隐性债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的统计监测;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0822
(十三)人事教育科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本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8487
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领导班子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4552
机关纪委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