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车辆(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翠
办公电话:(010)69443840
(二)法治调研科
主要职责: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拟订工作。
负责人:戴飞
办公电话:(010)81460206
(三)行政复议调解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承办当事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对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所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法律制度实施中的相关问题。承办区政府、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人:徐夫金
办公电话:(010)61400015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接受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负责人:郭恩伟
办公电话:(010)61400019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苏力
办公电话:(010)69463151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凤
办公电话:(010)69443457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负责人:王猛
办公电话:(010)69442187
(八)行政应诉科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区政府、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级行政部门、各镇政府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人:贾凤兰
办公电话:(010)81498895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赵晨光
办公电话:(010)81483460
(十)公证律师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律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本区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司法行政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发证工作。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实施司法考试工作。
负责人:王红霞
办公电话:(010)81485194
(十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承办以区司法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负责人:吴娇
办公电话:(010)61400017
(十二)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学习化社会、精神文明、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张小丽
办公电话:(010)69423915
(十三)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雅君
办公电话:(010)8148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