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拟订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和信息共享等政策并实施。
(二)承办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及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簿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四)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费用管理工作;参与不动产登记年度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五)承担全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实地查勘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拟订工作。
(七)承担全区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及维护管理。
(八)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区权属争议调处的具体工作。
(十)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谢霞
联系电话:0531-7689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