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负贵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531-85872735
2、文化和旅游发展科
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和研究,扶持具有地城特色、民族风格的文艺团体;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导文化馆(站)、图书馆事业发展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和组织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研究、传承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按照权限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单位的管理;对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对外宣传营销,参与组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监管旅游安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有关工作;负责辖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初审;负责辖区内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的评定;负责辖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推荐、评定。
电话:0531-81601019
3、济南市天桥区文化馆(济南市天桥区图书馆、济南市天桥区文物保护中心):
(一)负责以文艺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全民艺术普及。
(三)举办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展览、讲座等。
(四)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
(五)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六)收集、整理、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七)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文献资料,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八)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流动服务。
(九)开展文化艺术交流。
(十)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5872375
4、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电话:0531-8595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