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唐山市大庆东道28号
办公电话:0315-5775661
公务邮箱:tsgxqfybgs@163.com
处室设置
(一)办公室
1.处室职责:
(1)负责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行政事务以及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会务及记录工作;
(2)负责各类行政文书、档案处理和图书、报刊的征订、发放、管理工作;
(3)负责保密、印章管理及各类文件的登记、收发、传阅、归档工作;
(4)负责本院财务管理、诉讼费收缴、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等相关工作;
(5)负责本院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申领、配发等工作;
(6)负责办公楼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信息宣传和文秘工作;
(8)负责全院调研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9)负责法院物资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11)负责本院网络、网站、微信、微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院政治部及纪检监察部门工作。
2.负责人:魏武林
3.地址:3楼305室
4.联系电话:0315-5775767
(二)立案庭
1.处室职责:
(1)负责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和立案阶段的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2)负责办理上诉案件的审查、登记、移送和二审审结案件的登记、处理工作;
(3)负责预交诉讼费用的核实,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查和报批手续;
(4)负责对诉前保全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工作;
(5)负责12368语音服务平台、导诉等诉讼服务工作;
(6)负责诉前调解工作;
(7)负责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本院受理案件立案期间诉讼材料的流程信息录入和电子卷宗制作工作;
(9)负责处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
(10)负责全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11)负责全院案件的结案管理工作,对审结生效并归档的案件进行规范化的评查;
(12)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裁判文书、庭审进行评查,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或专项检查,评定瑕疵案件和重大差错案件;
(13)负责案件质效评估,对审判质效重要指标进行公开通报,对评估指标进行督查考核、激励问责;
(14)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工作,确保各项司法统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15)负责对临近审限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预警,发出督办令;
(16)负责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标准,做好各项指标的督促和检查;
(17)制定本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协调办公室等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18)保障本院信息化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19)保障各类信息数据准确、全面、及时,对相关部门进行数据监控。
2.负责人:苏静
3.地址:1楼105室
4.联系电话:5775608
(三)民事审判庭
1.处室职责:
(1)负责审理本院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老庄子法庭管辖范围除外);
(2)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3)负责办理所审理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事项;
(4)负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
(5)负责上诉案件的移送及二审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6)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
2.负责人:王春梅
3.地址:4楼415
4.联系电话:0315-5775766
(四)刑事审判庭
1.处室职责:
(1)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发还重审的刑事案件和指定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3)依法对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
(4)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对判处管制、适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5)负责赃款、赃物的收缴和处理工作。
2.负责人:孙树俊
3.地址:4楼416
4.联系电话:0315-5775716
(五)行政审判监督庭
1.处室职责:
(1)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3)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行政赔偿案件;
(4)审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
(5)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6)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7)负责处理本院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的相关工作;
(8)受理群众涉法涉诉来信来访;
(9)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承办上级法院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11)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2.负责人:路新华
3.地址:4楼407
4.联系电话:0315-5775789
(六)老庄子法庭
1.处室职责:
(1)负责审理老庄子镇、三女河办事处辖区内确定由老庄子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指导当事人诉讼,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
(3)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负责人:徐鹏程
3.地址:老庄子法庭
4.联系电话:0315-5012900
(七)司法警察大队
1.处室职责:
(1)负责全院各类案件开庭审理的值庭工作;
(2)负责刑事审判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工作;
(3)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4)协助送达法律文书;
(5)协助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6)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安检工作,监督老庄子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7)负责值班备勤工作;
(8)负责警具警械等警用装备的管理使用工作;
(9)接受上级法院对警力的统一调遣使用。
2.负责人:李君
3.地址:2楼211
4.联系电话:0315-577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