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加强国有土地的资产管理,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稳定房地产市场,根据佛机编[2002]47号文,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02年11月正式成立。中心为事业法人单位,隶属市自然资源局管理,代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政府授权,将政府近期计划实施的公建项目用地、单位或个人未达到有效利用的土地通过征用、有偿收回、调换使用的方式予以储存;
二、对储备土地进行使用前的适当整理,包括组织拆除地上建筑物、对地块进行平整、以用地者的身份与有关部门协同完成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建设部门协调落实所在区片重建的规划要求等;
三、对暂时不能移交政府的储备土地安排作临时使用。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7楼
电话:83384963
传真:83382477
邮编:528000
联系人:区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