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律援助处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办理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57-83322148、12348(法律服务热线)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2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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