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组织、人事、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息、信访、值班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的转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转接办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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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以及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区年度预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对街镇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工作,指导街镇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年度区级决算草案编制;负责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1055 办公电话:0531-87227005 办公电话0531-87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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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全区财政收支旬、月报,组织、调度全区财政收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办理区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9085 办公电话:0531-87227005 |
综合与改革科(挂法规税政科牌子) |
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财政票据;执行工资、住房改革的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建议;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监察工作;负责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1052 办公电话:0531-87227005 办公电话:0531-8722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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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科 |
参与拟订和落实相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以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与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实施街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依法监督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1061 办公电话:0531-872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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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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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服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库支付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业务。受理部门、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报送有关支付业务。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负责制定支付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区财政局选择代理银行。承担区级财政系统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9085 办公电话:0531-87221053 |
济南市长清区社会保障资金服务中心 |
(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度和社保资金财政管理办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我区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就业经费、抚恤、社会福利和救助等方面的财政预算资金收支测算辅助工作。 (二)负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资金计算、服务的相关事务性辅助工作。 员。 (三)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为统发工资单位提供代发在职人员工资服务。 (四)为统发工资单位提供代发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服务。 (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工资统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服务。 (六)承担统发工资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数据测算技术支撑工作。 (七)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21062 |
济南市长清区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中心 |
(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评价培训效果等工作。 (三)协助主管部门对中心的国有资产运行进行管理、景区开发、使用、保护和对外合作,承担景区日常票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工作。 (五)完成区财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21986 |
区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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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 |
(一)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我区年度政府项目投资计划,参与区政府投资政策的调研工作。 (二)按照政府批准的投融资方案,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选择金融机构融资并进行项目融资服务事宜。 (三)协助主管部门对政府项目资金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与投资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参与拟定促进投融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投融资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参与拟定全区投融资风险防范的政策措施,参与投融资风险化解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培育壮大地方性投融资机构,引进区外投融资机构,促进投融资机构合理布局,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02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