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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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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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 |
办公电话:0537-826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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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和公共服务科(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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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科 |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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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推广科(挂对外交流和合作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微山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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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和执法督察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
办公电话:0537-822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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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全县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文物藏品的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县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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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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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县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申报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 (三)承担全县品牌性文化活动和重大节庆活动的创意、策划、实施、推广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开展文化理论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 (四)组织策划全县各类公共文化活动;规划、指导全县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开展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艺术宣传、展览活动。 (五)组织开展各类基层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培养基层业务骨干。 (六)承担县图书馆、文化馆场所的建设、运行、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收集、管理、保存馆藏文献信息资源并提供公众利用;负责我县地方文献、地方出版物样本的征集收藏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信息化项目建设,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八)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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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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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将政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文化旅游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七)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822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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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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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务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事务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开展旅游咨询、旅游集散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开展旅游公共服务。 (三)承担全县旅游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旅游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全县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五)承担全县旅游宣传营销相关工作,参与旅游市场的调研分析、策划推广和旅游产品研发推广、品牌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创星、创A评级和品牌创建等工作。 (七)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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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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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及文物学术研究与传承利用工作。 (二)承担文博专业技术支持工作。 (三)参与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出土文献研究、文物修复工作;参与全县文物保护工程推进实施、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四)参与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审核工作,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承担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重点承担伏羲庙及大运河(微山段)的保护服务工作。 (五)参与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方案、展陈方案、藏品保护修复方案的评估、评审工作;开展文物藏品的收藏、保护、展示及展陈验收工作。承担县博物馆场所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中心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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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微山县奎文路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