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6332023-04-27 12:29  95商服网

内设科室

总工程师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具体工作、日常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工作。承办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承办对全区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责任情况的督查。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协调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有关整改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工作调度。

办公电话:0537-5660708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区内履约工作,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全区生态环境行政表彰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5660901

规划与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区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相关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5660370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落实。

办公电话:0537-5660350

环境监测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等。

办公电话:0537-5660350

科技与安全辐射科

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办公电话:0537-5660361

环境影响评价科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订全区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办公电话:0537-5660362

大气环境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区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相关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5660373

水生态环境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负责全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区人工湿地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试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对水生态环境方面履行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0537-5660373

生态保护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试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对生态环境方面履行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0537-5663789

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区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试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对土壤污染方面履行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0537-5663789

湿地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湿地环境保护、湿地建设和湿地运行监督工作。

办公电话:0537-5660362

机动车管理科

主要职责:试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对机动车污染方面履行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0537-5660362

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0537-2348206

直属大队

主要职责:直属大队,隶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受市局和支队指派,驻任城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任城区分局代市局和支队监督、管理、考核直属大队日常工作和干部队伍。直属大队为正科级大队。

办公电话:0537-653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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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任城区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危废处理技术指导、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任城区智慧环保指挥平台的运维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承办市局和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7-5660901

办公地址:任城区建设北路32号

济宁市任城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环境常规监测任务,应急监测任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对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参与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537-2967190

办公地址:任城区琵琶山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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