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职能 |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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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工作的规划性文件。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下达国家、省、潍坊市和我市划拨的民政事业专款、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杜惠 0536-5221212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社会工作科牌子) |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落实,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
王卫锋 0536-5193610 |
养老服务科(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业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办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各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福利彩票的管理、销售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和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监督,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
李延丰 0536-5190905 |
社会救助科 |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及其监督检查,承办上级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区)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镇(街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
李炳帅 0536-5261910 |
社会事务科 |
负责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和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管理、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工作;负责市区内市管街、路、门、楼、户等标志牌,指导乡镇设置管理街、路、门、楼、户牌等地名标志;负责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绘制和审定;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
刘满媛 0536-5261905 |
名称 | 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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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服务中心 |
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市物业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多个分支”模式。 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指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参与拟订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建设。 (三)协助做好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推进社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社区治理创新。 |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寿光市慈善总会联络服务中心、寿光市救助站牌子。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协同办理,实现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承担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组织职能,传达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决定,联系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在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交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做好社会救助的受理、转办交办工作。 (三)认真贯彻慈善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慈善救助、赈灾救助、慈善宣传和信息公开等服务工作;做好与市慈善总会的联络服务工作。 (四)依法对全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指导各镇街、中心和有关部门开展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寿光市婚姻登记中心 |
寿光市婚姻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市婚姻登记中心)是市民政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寿光市婚姻登记中心牌子。 婚姻登记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二)深入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新风。 (三)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管理,依法提供婚姻档案查询、信息统计等综合利用服务。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寿光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 |
寿光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以下简称市殡葬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殡葬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殡葬服务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殡葬服务中心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惠民殡葬政策与殡葬法律法规。承担殡葬礼仪,遗体处置,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暂存),殡葬用品加工销售等服务。 (三)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