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各畜牧兽医站对外联系电话及地址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各畜牧兽医站对外联系电话及地址

19352023-04-19 11:37  95商服网
1、招远市畜牧兽医总站
办公电话: 0535-8215207
办公地址:招远市泉山路27号2号楼
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畜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相关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指导全市畜禽良种新品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工作。承担全市动物诊疗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工作。
2、招远市城区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213374
办公地址:招远市迎宾路59号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3、招远市辛庄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16436
办公地址:招远市辛庄镇228国道与049乡道交叉口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4、招远市蚕庄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22067
办公地址:招远市蚕庄镇金鑫路与金华路交叉口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5、招远市齐山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412416
办公地址:招远市齐山镇道东村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6、招远市毕郭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475010
办公地址:招远市毕郭镇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7、招远市金岭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74001
办公地址:招远市金岭镇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8、招远市张星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32083
办公地址:招远市张星镇中心卫生院南门东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9、招远市大秦家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88350
办公地址:招远市大秦家安康南路与泉山东路交叉口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10、招远市阜山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482011
办公地址:招远市阜山镇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11、招远市夏甸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442294
办公地址:招远市夏甸镇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12、招远市玲珑畜牧兽医站
办公电话: 0535-8362023
办公地址:招远市勾上村聚仙街与班仙街交叉口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开展畜禽良种及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畜牧生产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配合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贩运经济人和运载工具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指导。承担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报告,配合做好疫病动物的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指导工作,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对畜禽疾病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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