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曲少帅
办公电话: 0535-5642995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卫生、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应急、信息、值班、考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编报、政府财务报告编报、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2、政工科
负责人: 刘萌
办公电话: 0535-5890017
机构职能: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评先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本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法治督察科
负责人: 张文鹏
办公电话: 0535-5890010
机构职能: 组织开展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拟订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加强督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反馈督察结果。负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4、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人: 刘锡文
办公电话: 0535-5890018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区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市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 李钟辉
办公电话: 0535-5890013
机构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协调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 宋昌明
办公电话: 0535-5890021
机构职能: 组织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组织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人: 郭爱华
办公电话: 0535-5890011
机构职能: 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以复议机关名义作为被告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8、执法监督和备案审查科
负责人: 李坤
办公电话: 0535-5890010
机构职能: 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
9、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人: 王建方
办公电话: 0535-5821668
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公证处
办公电话:0535-5642865
机构职能: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11、烟台市蓬莱区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5-5890022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受理本区公检法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法律帮助、刑事辩护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指派全区法律服务人员或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承办本区有重大影响、复杂或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对本辖区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管与评估。负责本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12、烟台市蓬莱区“148”协调指挥中心
办公电话:0535-5636148
机构职能: 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