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李晓霞
办公电话: 0535-3356600、0535-5643130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机关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2、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 王燕
办公电话: 0535-335663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3、人事科
负责人: 孙洁
办公电话: 0535-335663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4、财务科
负责人: 闫红
办公电话: 0535-3356608
机构职能: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5、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人: 孙传富
办公电话: 0535-3356631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协调局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6、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人: 于学宁
办公电话: 0535-5775208
机构职能: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7、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挂测绘和地理信息科的牌子)
负责人: 凌明毅
办公电话: 0535-3356628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辖区内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落实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9、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10、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谭焕鹏
办公电话: 0535-5639083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国、省道两侧林业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12、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 刘显亮
办公电话: 0535-3356156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落实上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承担城乡规划政策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辖区内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辖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辖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承担蓬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13、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林业改革发展科牌子)
负责人: 王辰
办公电话: 0535-5642358
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1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负责人: 刘少斌
办公电话: 0535-5639082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5、防灾减灾工作科
负责人: 刘健
办公电话: 0535-5660122
机构职能: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6、烟台市蓬莱区土地资源储备和利用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56616、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一)承担研究提出区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承担区土地、矿产资源的储备、出让以及储备地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研究提出使用储备土地的意见;承担对区自然资源市场进行动态监测、信息管理及数据录入工作。(二)承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利用土化等科技手段,对农业用地进行等级分类;承担土地、矿产储备经营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三)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烟台市蓬莱区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5642581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规划设计等工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新技术、新树(品)种和花卉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二)承担全区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前期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日常管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组织防火应急演练,承担森林消防大队的日常防火值班工作;负责指导镇街消防队伍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承担全区森林、草原、湿地、野生植物等资源各项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技术勘测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工作;承担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管理。(四)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依法开展植物检疫检验;组织实施全区检疫对象及补充检疫对象的调查;对森林植物及其繁殖材料等进行产地检疫;对调运出区境的森林植物及其繁殖材料、加工制品等进行调运检疫。(五)承担林业和草原(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标准制定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区森林病虫害调查和技术指导;承担全区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预报;承担全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六)承担城郊范围内林木封山育林、抚育管理工作;承担城郊范围内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林木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预报、野生动物调查与监测工作;保护城郊范围内自然环境、森林资源、野生动物;协助城郊属地镇街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蓬莱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八)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烟台市蓬莱区地理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56637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和其它重大项目等测绘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和全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二)负责全区1:500地形图、1:1000地形图、1:2000正射影像图、地籍、电子地图等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三)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数据汇总、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测绘档案资料的收集、政府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使用及对外服务工作。(四)承担应急测绘组织,为领导决策、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和突发事件救援等工作提供数据保障。(五)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9、烟台市蓬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56672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经办及证书领用保管、上级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调处、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承担建设和管理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汇交平台、远程服务平台和全区登记信息交互平台及信息共享辅助工作。(三)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共享和汇交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保管、管理、信息查询、档案利用等工作。(四)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烟台市蓬莱区规划编研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56153
机构职能: (一)开展城乡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研究新技术、新理念、新政策对城市空间发展产生的挑战。(二)负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相关城市设计、更新的组织编制工作;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更新调整的规划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规划技术辅助工作。(三)承担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与选址研究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的规划技术支撑工作。(四)承担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规划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组织等工作。(五)承担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研究等规划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规划技术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承担规划领域法规、信访等的规划技术支撑工作。(六)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1、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535-3356617
机构职能:依法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