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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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
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统筹全区教育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城区教育体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产业招商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教育体育领域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及综合文稿工作。 指导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的制定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区教育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务、教育装备、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体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全区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217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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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 负责区教育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拔尖人才、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承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师德建设、教师培训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教师聘用管理和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来莱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含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的各类公办、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做好党组织机构设立、党员发展、“三会一课”等工作。牵头做好教育体育系统党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指导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协调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和妇委会工作。 负责区教育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217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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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挂体育科牌子) |
主要职责 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拟订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拟订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招生政策。负责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工委工作。指导协调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有关工作。承担本级普通民办中小学的事中事后监管。 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指导学龄前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做好幼儿园管理、招生及保教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及指导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统筹做好区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相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学校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指导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起草全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对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起草全区竞技体育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草案,起草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方案。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全区参加重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承担统筹协调全区承办重要体育赛事工作。负责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选配使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起草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竞赛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按照管理权限,监督、指导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监督管理工作。 起草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承担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产业、对外体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协调落实全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中小学生、教育援外、对外汉语推广、教育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区学校防范处置邪教问题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参与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校车使用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联系电话:0531-76227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