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1 7 5 1 7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档案、信息、媒体宣传、信访、会务、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会、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有关招商工作。
2、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1 9 6 1 7
机构职能: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市容环境管理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2 0 6 8 4 7
机构职能:
参与市容环境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拟订市容环境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艺术工作。负责占用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山林防火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区属责任范围内道路防滑和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科技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推广。
4、监督检查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2 2 6 4 8 7
机构职能:
对直属单位的市容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开展文明城市等相关创建工作。负责街巷、社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园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5、市政设施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1 9 1 5 7
机构职能:
拟定区管城市市政道路、排水设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区管城市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的养护,承担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城市市政道路、排水设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
6、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2 2 1 8 7
机构职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职责范围内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权范围内城市燃气、热力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产权单位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负责职责范围内供热管理工作等。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区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监管区管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组织城区防汛工作。
7、法制与执法监察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2 1 6 6 7
机构职能:
负责政务公开。拟订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8、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2 2 9 2 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和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9、烟台市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0535-6687108
机构职能:
芝罘区范围内,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城市管理领域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等。
10、烟台市芝罘区园林建设养护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67873
机构职能:
芝罘区范围内,擅自砍伐树木、损坏绿化设施等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等。
11、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535-6254788
机构职能:
芝罘区范围内,城市管理领域除园林、环卫方面外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以及规划、住建、生态环境、水行政、商务、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