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48192023-04-15 11:21  95商服网

1、

办公电话:0535-6235378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2、政策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214657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普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财务审计

办公电话:0535-6235049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4、建筑监管科

办公电话:0535-6622837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区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住房物业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608733

机构职能: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区属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贯彻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级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物业服务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实施房屋虫害防治管理,贯彻落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6、城市建设(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622732; 0535-6512676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对全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度。负责市、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新型城市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及新型城市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旧城旧居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旧城旧居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旧城旧居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书面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权责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

7、交通航和人防工作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6216806

机构职能: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参与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的联合运输,推动交通运输业发展;协调解决地方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征迁、补偿等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执行市防空袭计划方案,做好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配合工作,组织指挥训练演练,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执行市级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8、机关(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662063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9、烟台市芝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35886

机构职能:

承担房地产行业、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以及评估认证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市级搭建诚信体系平台,为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咨询;承担区属棚改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制、区属项目区内配套资金测算的服务性工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三级、四级、暂定)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承担芝罘区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业务的受理、审核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10、烟台市芝区建设工程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01516

构职能:

依据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提供技术服务;依法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服务;对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区域内建筑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及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等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防火与消防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备案抽查技术支撑工作;依法对涉及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的举报调查及监管提供服务;为区属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转报及各类人员培训、注册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负责省一体化平台上行业内部报表的技术服务;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搭建诚信体系平台,为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咨询;为区属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核查提供技术服务;为芝罘区审批建筑工程项目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提供服务;为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性资金缴存工作提供服务;房产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对外提供房产档案查询;负责贯彻落实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为区属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业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区属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等工作,为建设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提供服务;开展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协调市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等。

11、烟台市芝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25297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市级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做好芝罘区住房保障相关工作,配合推进烟台市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复核;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房屋产权有关的服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区级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协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承担芝罘区范围内涉及室内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诉,住宅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芝罘区范围内城市房屋安全事务性工作等。

12、烟台市芝罘区旧城旧居改造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55265

机构职能:

为街道、园区实施旧城旧居改造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全区旧城旧居改造工作的征收、安置、补偿等方面服务性工作;负责区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协助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调查登记、征收补偿等工作;统计辖区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征收进程,发放临时安置费、协助解决征收、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村(居)旧村原址进行测绘等工作。

13、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622732

机构职能:

对接编制和执行区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区政府投资的非营利性城建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建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竣工决算编制和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承担区级红线外市政道路及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工作;受委托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汇总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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