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6217283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 议。牵头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2、综合科
办公电话:0535-6235149
机构职能:
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3、社会保障科
办公电话:0535-6235060
机构职能: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4、文教行政科
办公电话:0535-6235179
机构职能:
承担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等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5、经济建设科
办公电话:0535-6633963、0535-6235147
机构职能: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地方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6、国库科
办公电话:0535-6212539、0535-6218664
机构职能:
组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区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订全区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组织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7、预算科
办公电话:0535-6226080、0535-6091282
机构职能:
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授权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负责研究拟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意见。
8、烟台市芝罘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35160、0535-6235149
机构职能:
根据区政府授权或委托,对政府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资源)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履行政府公物仓职能;对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建立政府主导的资产(资源)集中调配和共享共用机制;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对在用资产(资源)进行维护管理,为政务活动提供保障;对闲置和经营性资产(资源)进行统一运营,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竞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负责区属国有资产(资源)的调查统计和产权登记,动态完善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负责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运作。
9、烟台市芝罘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091282、0535-6212328
机构职能:
承办区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协助研究拟定区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承办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编制审核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资金及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研究拟订财政预算评审规章制度等;协助做好财源建设综合治税的服务保障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