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菏泽市曹州路699号
负责人:孙雷
联系电话:0530-6220220
电子邮箱:hzsswzhzfzd@hz.shandong.cn
分工职责: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对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散装水泥、促销行为、直销、对外商投资、外派劳务、二手车、汽车品牌销售、洗染业、再收资源回收、汽车报废拆解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组织机构第十五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菏泽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队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根据《关于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执法科2个内设机构,
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科。负责人事、文秘、档案、工资、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宣传教育、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办公及执法设备、装备的购置、管理、维护等工作;
(四)执法科。负责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
(五)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和联合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权项的监管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