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
上午 (5月1日—9月30日) |
8:30-11:30 |
下午 (5月1日—9月30日) |
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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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
8:30-11:30 |
下午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
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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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46-568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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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职责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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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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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室(挂综合协调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46-5685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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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开展面向公众进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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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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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应急救援管理室 |
办公电话 |
0546-5685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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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各类应急救援信息资源。拟订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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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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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挂行政许可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46-56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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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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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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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综合减灾救灾室 |
办公电话 |
0546-5685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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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定、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实施震后救灾与重建,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拟订消防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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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