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核发
公共场所需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 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3 月10 日卫生部令第80 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1.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核发—点击申请材料—选择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下载
④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告知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核发—点击申请材料—选择5 告知承诺书—空白表格下载
⑥工商营业执照(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1.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延续
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延续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 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3 月10 日卫生部令第80 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2.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卫生许可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延续—点击申请材料—选择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下载
④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告知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延续—点击申请材料—选择5 告知承诺书—空白表格下载
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2.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
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 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3 月10 日卫生部令第80 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3.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点击申请材料—选择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下载
⑤告知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点击申请材料—选择5 告知承诺书—空白表格下载
3.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3.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 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3 月10 日卫生部令第80 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4.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通知书(先内部核查,共享)※(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卫生许可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点击申请材料—选择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空白表格下载
④告知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点击申请材料—选择4 告知承诺书—空白表格下载
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4.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