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重要文档起草、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安丽丽 联系电话:0539-7118092
(二)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人才三科)。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创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承担全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的服务指导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田全珍 联系电话:0539-7958866
(三)社保综合科。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参与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区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纪朝聪 联系电话:0539-7118052
(四)财务统计科。
负责社保基金各险种待遇和代发兄弟单位财政资金待遇的审核、银行拨付,职业年金核对归集和系统正能量确认,上解和划转相关部门社保基金收入,做好财务收支记账。按时报送社保基金和统计月、季、年报表,完成社保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协调各代合作发银行,做好凭证回单归档,做好社保基金其他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凌丽 联系电话:0539-7955097
(五)调解仲裁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我区劳动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负责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崔明辉 联系电话:0539-7958509
(六)劳动监察科。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辖区内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工伤申请,材料审核、工伤材料不成、工伤受理、工伤认定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杜秀海 联系电话:0539-795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