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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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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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钰 |
办公电话 |
0631-6678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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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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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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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琳琳 |
办公电话 |
0631-661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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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运行分析和基金精算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监督计划。负责本统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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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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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鲁丽 |
办公电话 |
0631-665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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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承办医疗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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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基金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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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洪满 |
办公电话 |
0631-666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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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行政监督、经办稽查和社会监督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支付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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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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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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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海舰 |
办公电话 |
0631-6626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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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营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制度和规程的拟订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内部控制、统计分析工作。 (三)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征缴的相关经办工作。 (四)承担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经办工作。 (五)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和定点服务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六)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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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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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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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孙庆峰 |
办公电话 |
0631-666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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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规划、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监控工作;承担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业务信息数据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二)承担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考核和医保指标测算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的稽核工作。 (三)承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等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