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30982023-03-23 15:54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

房原田

办公电话

0631-5229296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对本部门的考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挂社会保险科牌子)

负责人

范少杰

办公电话

0631-5869097

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区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属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仲裁员聘前培训。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件。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负责电话咨询服务管理工作。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贯彻实施工伤待遇政策,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监督科牌子)

负责人

孙英丽

办公电话

0631-5232250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控机制,并调查处理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牵头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人

胡婷婷

联系电话

0631-5236163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人员的备案、核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参与研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基层党务工作者建设的政策措施。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工资福利科

负责人

盛彤彤

办公电话

0631-5216221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人才开发科

负责人

朱晓媛

办公电话

0631-5237390

牵头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引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产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管理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国际化有关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 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负责人

郝晓权

联系电话

0631-5556977

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稽核内审、风险控制、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区级职工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区级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辅助工作;承担工伤预防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威海市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人

王锋

联系电话

0631-5205816

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各类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创业开业指导服务及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承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承担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工作;承担人才招聘和引进服务工作;承担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术培训师资建设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安全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来区就业创业的服务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

梅冬丽

办公电话

0631-5239786

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仲裁员聘任、解聘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人

蔡晓刚

办公电话

0631-5277819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负责人

耿宾

办公电话

0631-5236163

承担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人事档案采集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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