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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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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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王小慧 |
办公电话 |
0631-528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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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外事、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工作中的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重点工作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并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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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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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组织科(挂人事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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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李明 |
办公电话 |
0631-5288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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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体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调落实全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校地合作工作。负责局(委)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区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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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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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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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宋晓峰 |
办公电话 |
0631-531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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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参与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区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资金监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年度统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扶贫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学生平安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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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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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基础教育科(挂学前教育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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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丛 人 |
办公电话 |
0631-5283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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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组织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校内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牵头全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指导国家、地方、学校相关课程建设与实施,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负责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转学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保教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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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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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群众体育科(挂青少年体育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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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彭金鑫 |
办公电话 |
0631-5326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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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相关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体育产业发展项目。负责区级体育社团和各类体育俱乐部业务指导工作。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指导组织区优秀运动队参加国内外各级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区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组织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全国、全省和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区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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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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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挂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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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李雪峰 |
办公电话 |
0631-5206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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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地方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工作。协调做好中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工作。协调做好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养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体卫艺综合信息管理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推广学生普及性体育及艺术特色项目。指导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拟订全区发展民办教育与社区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负责和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协助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德育教育。负责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编报、学籍审核上报、招生广告与简章备案。协助组织参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对职业学校进行办学督导检查评估、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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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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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综合服务科(挂行政调处中心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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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李林峰 |
办公电话 |
0631-528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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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舰艇安全监管。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学生装工作。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武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信访工作,按照程序依法做好初信初访的转办处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协调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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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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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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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吕向华 |
办公电话 |
0631-522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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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承担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教科研规划起草和教育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承担教师继续教育和培养工作;承担教学业务和教师专业荣誉称号评选的辅助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应用、电化教学和教育技术装备的研究指导工作;承担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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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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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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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小慧 |
办公电话 |
0631-528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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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承担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健身气功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老年体育服务工作;承担体育赛事训练服务工作;承担体育裁判员、教练员队伍培训工作;承担行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承担体育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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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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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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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郑玉杰 |
办公电话 |
0631-5223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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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承担教师管理服务、教育人才交流工作;承担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承担校产管理、学校设施建设、校舍维修改造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教育体育会计业务核算、经费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