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信息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区委教育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教育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教育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负责本行业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九)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体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舍危房改造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承建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对承办的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进行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七)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全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服务企业的监管。区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城区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