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枣庄市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9872023-03-19 19:51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会务、信息报送、新闻宣传、档案、信访、法制、工会、计划生育、督查、保卫、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开展城乡建设档案、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使用、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实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风建设工作。

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调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审计、核定。

联系电话:0632-4480055

(二)城市建设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燃气、供热行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供热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关工作;参与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

监督执行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组织制定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成果上报,组织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等成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83508

(三)村镇建设办公室

职责:参与或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调研,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街)、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指导并监督开展特色村镇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68568

(四)开发管理办公室

职责:指导全区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服务行业的规章制度。

规范整治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负责楼盘基本情况查询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及报送;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0228

(五)人民防空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人防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本辖区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参与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案件。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指导全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2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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