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全市市场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将分别于2023年1月1日和2023年3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年度报告时间
市场主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或关注“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自主报送公示2022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4.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5.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6.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等。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
五、年度报告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六、其他事项
(一)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企业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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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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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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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数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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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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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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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
□ 是 □ 否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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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信息(币种:人民币) |
营业额或营业收入 |
万元 |
□公示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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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
万元 |
□公示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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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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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校毕业生人数 |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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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人数 |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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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人数 |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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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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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信息
□ 是 □ 否 |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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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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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建制 |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未成立党组织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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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是否为党员 |
□是 □否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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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是否为党组织书记 |
□是 □否 |
不公示 |
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还需填报以下内容:
注册信息 |
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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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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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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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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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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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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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贸易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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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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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业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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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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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业务联系人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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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业务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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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业务联系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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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性质 |
□自有 □租赁 □借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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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 |
□是 □否 |
财务管理软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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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方式 |
□自理记账 □委托代理记账 |
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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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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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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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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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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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补充信息 |
最近三年是否连续亏损 |
□是 □否 |
有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的个体工商户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
减免税进口货物安装地点、使用情况 |
□正常 □异常 |
减免税进口货物调换、抵押、质押、留置、转让、出售、移作他用、退运境外或进行其他处置的情事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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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进口货物未按照特定用途、特定地区、特定企业使用的情事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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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进口的减免税货物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是否与申报减免税申请时相同 |
□相同 □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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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申请人改制、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及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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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进口货物是否已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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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向海关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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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其登记机关报送的电子年度报告表
填报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6、自主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公示或不公示。
7、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以下规则填写表格剩余部分:
(1)填报的“经营补充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
(2)英文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名称(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英文名称”,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3)英文地址: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4)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填写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