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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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 | 0531-88527731(省属企业)、0531-88527829(个体、农专) | 0531-88527683、0531-88527558 |
1、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登录,此方式仅支持IE浏览器,需要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程序,系统默认口令为:12345678如需修改请访问: http://sdxy.gov.cn:8080/businessQuery/index.jsp
2、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先通过登录界面下方的【工商联络员注册】 进行备案,注册成功后便可进行登录。
3、如果企业联络员发生变更后可以通过【工商联络员变更】进行变更,变更后企业可使用新联络员进行登录。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使用【农专、个体用户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5、为了顺利进行信息填报,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浏览器。
6、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登陆的企业用户,同一手机号每天最多接收25条短信。
7、【使用说明】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0/3/17/art_122606_8931632.html
8、【视频操作说明】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0/3/18/art_122606_8935618.html
9、【填报须知】填报须知
10、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请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或本平台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填报栏填写。
请问;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在哪里?联系电话是多少?
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 服务电话: 020-81816666 020-8183243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服务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103 服务邮箱: lwzwglb@163.com 级 别: 区(县)级 邮编号码: 510140
请问;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在哪里?联系电话是多少?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 1-3楼 服务电话: 020-8360611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网址: 服务邮箱: 级 别: 区(县)级 邮编号码: 510030
请问,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基本养老保险?
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保,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书面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请问,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死亡的,丧抚待遇怎么领取,领取标准是什么?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费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蓄额。 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计发基数的3个月计发;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计发(缴费不满15年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15的标准计发)
哪些是企业即时信息?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有什么后果?
企业即时信息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法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未按照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