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
办公室(挂档案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应急、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和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1667 |
|
人事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250606 |
|
劳动人事监察室(挂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 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仲裁员培训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
办公电话:0537-6258616 |
|
规划财务科(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编报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 |
办公电话:0537-6033706 |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人才开发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组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留学人员来我县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申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推荐、评审工作。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
办公电话:0537-6211905 |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 |
办公电话:0537-6227328 |
|
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科(挂工伤保险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企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县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手续,指导、监督县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县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县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指导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制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 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及标准,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28681 |
|
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 |
办公电话:0537-6258168 |
|
人力资源管理与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 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28216 |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主要职责: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民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29978 |
|
★★★★★★★★★★ |
|
所属事业单位 |
|
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主要职责:(一)研究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建议,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相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五)承担社会保险信息维护、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 (六)承担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相关事务工作。 (七)承担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事务工作。 (八)承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100188 |
|
办公地址:鱼台县湖凌二路市民中心B厅 |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一)负责就业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就业创业经办、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负责全县就业创业服务技术指导和研究;开展国内外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领域交流合作。 (二)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活动;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区域人才合作相关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离校末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留学人员来鱼就业指导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 (三)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发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行情分析报告和劳动力指导价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小微企业等求职招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四)组织实施全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承担企业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事务工作;承担全县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竞赛、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事务工作,开展全县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教学教研指导和师资培训工作。 (五)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227156 |
|
办公地址:鱼台县湖凌二路市民中心B厅 |
|
人事考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全县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实施。 (二)承担县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支一扶”考试的相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命题专家库、面试专家库和考试题库建设与管理事务性工作。 (四)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和公务员考试测评方法研究应用工作。 (五)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为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七)承担人事考试保密安全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6227328 |
|
办公地址:鱼台县湖凌三路与观鱼大道交汇处西南孝贤大厦19楼 |
|
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县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工作。 (三)承担劳动者权益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登记建档工作。 (四)负责协调解决劳资双方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矛盾事件。 (五)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251776 |
|
办公地址:鱼台县湖凌三路与观鱼大道交汇处西南孝贤大厦19楼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主要职责:(一)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225196 |
|
办公地址:鱼台县湖凌四路59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