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淄博市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1372023-03-12 18:22  95商服网
1、名称: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239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会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群团工作。
2、名称:国民经济综合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248
3、名称:固定资产投资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388
4、名称:动能转换推进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388
5、名称:商贸流通和社会事业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196
6、名称:能源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397
7、名称:经济体制改革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248
8、名称:价格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227
9、名称:粮食和物资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电话:0533-6195237

10、名称:周村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加挂周村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周村区社会信用中心牌子)
负责人:秦晗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0533-6195237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的工作建议。 (二)参与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配合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区营商环境督查服务工作,配合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重大专项督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承担组织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参加国家及省营商环境评价的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 (五)配合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暗访等工作,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程,开展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工作。 (六)参与编制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相关产业政策,承担重大项目政策咨询和服务指导工作。 (七)参与区重大项目策划、筛选、论证和省市重大项目推荐工作。承担与重大项目管理和审批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指导和协助项目单位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八)统筹全区重大项目进度调度、领导挂包、协调推进、督查服务等工作,调度梳理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联席会议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九)梳理汇总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提出相关考核建议。 (十)承担重大项目集中开工、观摩点评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参与拟订区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方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课题研究。 (十二)研究制定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披露。承担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的监测预警及分析工作。 (十三)承担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区级信用门户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应用服务和运行维护,承担全区信用平台与市级平台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共享等工作。 (十四)承担面向社会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信息查询咨询、信用培训、宣传教育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开发及服务推广工作。 (十五)完成区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名称:周村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加挂周村区价格监测认定中心牌子)
负责人:程轲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0533-6195397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能源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决策支持、服务支持,承担政府能源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并推动组织实施。 (三)为全区能源行业发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配合协调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承担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工作;参与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承担全区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应用和煤炭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承担煤炭市场项目评估等事项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区煤炭供应和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服务保障和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研究分析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引导煤炭工业企业有序竞争。 (六)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能源供应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我区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项目前期评估工作,协助管道企业办理路由选址工作;承担在本区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承担全区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跟踪反馈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变化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价格应急相关工作。 (八)承担区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不明或存在价格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承担调解价格矛盾和处理价格纠纷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区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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