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501室
联系电话: 0536-3212531
分工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县本级基金资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707室
联系电话: 0536-3097032
分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按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认定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
3、组织人事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607室
联系电话: 0536-3097011
分工职责:负责局机关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做好人社系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标准,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4、人才管理科
机构简称: 人社局机构设置——人才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803室
联系电话: 0536-3097023
分工职责:综合协调本系统人才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及有关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待遇政策,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
5、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703室
联系电话: 0536-3097027
分工职责: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就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企业(职业)年金政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企业和县属事改企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核准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